教育部对论文指导老师的要求

教育部对论文指导老师的要求

问:毕业论文的导师有什么要求吗?
  1. 答:论文指导老师选择不要专注于老师的头衔来选择导师。
    在大概率的情况下,越有声望的老师,他就越可能没有时间来指导你,例如,当你选择院长的话时,但他可能太忙了,根本无法给本科生提供指导论文。当然,要做的是让其他老师或他的博士生带头。
    最后,论文就要成型了,再看一遍。只要签上你的名字。(研究生毕业后,可以由教师扔给博士生)。
    毕业论文的基本教学要求是:
    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巩固与扩展所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养学生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培养学生处理数据和信息的能力。
    2、培养学生正确的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
    3、培养学生进行社会调查研究;文献资料收集、阅读和整理、使用;提出论点、综合论证、总结写作等基本技能。
问:教育部明确研究生导师十不得,具体都是哪十不得?有何意义?
  1. 答:高校的教师管理一直以来都是大家非常关注的一个话题,经历了这么长时间的整改,如今教育部终于明确公布了《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这一方针政策的提出,让很多研究生都松了一口气,有了国家和教育部的帮助,相信以后的研究生们一定会轻松很多。在《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中,听到了“十不得”,今天就跟大家聊一聊这个“十不得”。
    1、“十不得”具体内容
    一是不得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党和国家形象、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行。二是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有可能损害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的活动。三是不得对研究生的学业进程及面临的学业问题疏于监督和指导。四是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五是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六是不得有违反学术规范、损害研究生学术科研权益等行为。七是不得将不符合学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学位论文提交评审和答辩。八是不得以研究生名义虚报、冒领、挪用、侵占科研经费或其他费用。九是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十是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2、“十不得”的意义
    有了这个“十不得”,大大保障了研究生的各项权益,也让那些肆无忌惮的研究生导师感受到了压力,还给了研究生一个健康的学习环境,不至于让研究生们在学校里受尽欺负和压榨,也让我们国家的学术研究恢复了正常。
    有很多研究生在上学期间都曾经遭到过研究生导师的压榨,但是因为害怕自己最终毕不了业,所以没有人敢去反抗。如今大家终于不用再受欺负了,希望所有人都能够学有所成,成为国家栋梁。
  2. 答:1.不得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党和国家形象、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行;
    2.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有可能损害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的活动;
    3.不得对研究生的学业进程及面临的学业问题疏于监督和指导;
    4.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
    5.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
    6.不得有违反学术规范、损害研究生学术科研权益等行为;
    7.不得将不符合学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学位论文提交评审和答辩;
    8.不得以研究生名义虚报、冒领、挪用、侵占科研经费或其他费用;
    9.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
    10.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意义:正确思想引领、科学公正参与招生、精心尽力投入指导、正确履行指导职责、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把关学位论文质量、严格经费使用管理、构建和谐师生关系。
  3. 答:主要是不得违背国家不容许的行为、不得组织有失考试公平的行为、不得对学业疏于指导、不得要求学生从事非学术外的工作、不的违规拖延学业时间、不得违反学术规范、不的对不规范学术论文进行答辩、不得私占学术经费不得侮辱学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等行为,它的存在意义将有力缓和当前导学关系、师德师风等方面出现的典型问题,为导师指导行为划定底线。
  4. 答:1、不得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党和国家形象、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行。2、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有可能损害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的活动。3、不得对研究生的学业进程及面临的学业问题疏于监督和指导。4、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5、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6、不得有违反学术规范、损害研究生学术科研权益等行为。7、不得将不符合学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学位论文提交评审和答辩。8、不得以研究生名义虚报、冒领、挪用、侵占科研经费或其他费用。9、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10、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意义是为了保护学生
  5. 答:针对此前出现的研究生被导师恶意留下的事件之后,教育部就出示了关于研究生导师的十不得—
    不得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党和国家形象、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行。
    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有可能损害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的活动
    不得对研究生的学业进程及面临的学业问题疏于监督和指导
    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
    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
    不得有违反学术规范、损害研究生学术科研权益等行为。
    不得将不符合学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学位论文提交评审和答辩
    不得以研究生名义虚报、冒领、挪用、侵占科研经费或其他费用
    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
    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以上引用于《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
    我认为这个准则的意义是非常重大的,我相信这个准则的出台,将会极大程度的改善之前所爆出的问题
问:教育部发布研究生导师“八条准则”,为何要发布这八条准则?
  1. 答:教育部之所以要发布研究生导师八大准则,主要是为了更好的维护研究生的权益以及明确导师的职责、建立一批素质良好的研究生导师队伍。
    每个读过研究生的人都有自己的导师,导师可能是尽职尽责、为学生服务的,也有可能是把研究生当作免费的劳动力,为自己干活,并在指导学生方面没有做到位的。针对后者,教育部则发布了约束研究生导师的8条准则。准则中提出,导师们应该精心指导研究生,并且在选拔考试时也应该做到公平公正。与此同时,导师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无关的事务,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这套准则,明确了导师们的职责与任务,也更好的保障了学生的权益。
    教育部发布8条约束研究生导师的准则,是根据导师与研究生矛盾激化的社会现象制定的。在之前报道的新闻中,某名女性研究生,因为其导师始终不通过她的毕业论文,导致她不得不延期毕业,该女生最终忍受不了这种精神折磨,选择跳楼自杀。在这名已经逝去的女生心中,导师成了杀害她最大的凶手,女生怀疑导师有故意不通过她的论文的嫌疑,然而她又没有任何的办法,只能将一次次打回的论文拿过去修改,谁知最终却等来了一个延期毕业的结果。四年大学加上两三年的研究生生涯,如今换来的却是无法毕业,女孩不堪重负,最终结束了自己的生命。然而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其实在社会的角度上,人们对于这样的事情很难有一个准确的判断,究竟是这个女生的论文水平实在没有办法通过,还是真的怪导师故意为难,而这一切还是要经过专业的衡量才能定夺。
    教育部发布8条准则是在更好的维护学生的权益,但是相关的细节却需要完善更好的解决方法。
  2. 答:为了规范研究生导师的行为。提升研究生导师的素质。让研究生导师更地服务学生,更好地进行学术研究。
  3. 答:因为这8项准则能够让研究生得到更好的发展,也能够保护他们的权益。
  4. 答:因为最近关于研究生自杀的现象越来越多,究其原因,很多都是因为导师一些不合理的要求和行为把孩子逼上了绝路。
教育部对论文指导老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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