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平等保护原则文献综述

物权法平等保护原则文献综述

问: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1. 答: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1、物权法定原则。物权法第五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凯察容由法律规定”,就是这一原则的体现。这一原则要求物权的类型、各类物权的内容、效力,以及创设的方式,都由法律直接规定,盯漏茄不能由当事人任意创设。
    2、公示、公信原则。公示就是物权的设立、转移必须公开、透明。
    、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4、维护公共利益与物权之恰当平衡。权利之行使皆有界限,不得越界,否则必然侵入他人的权利领域,酿致侵权责任。
    5、搜则一物一权原则。一物就是指的一个完整的、独立物而不是指它的某一部分,一权就是在这个物上只能设一个所有权,也就是一物不能有二主。
    6、特别法优先原则。
  2. 答: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保护原则 国家、集体、私人局侍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2、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种类法定:当事人不得自由创设法律未规定的新物权
    物权内容法定:当事人不得在物权中自由顷辩创设新的内容(如法律规定动产质押必须移转占有,当事人就不能创设不移转占有的动产质押)
    3、一物一权原则
    (1)一个所有权的客体仅为一个独立物,集合物原则上不能成为一个所有权的客体,而应为多个所有权的客体。(2)一个独立物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但一物之上的所有人可以为多人,多人对一物享有所有权,并非多重所有权,所有权仍然是一个,只不过主体为多人。3)在按份共有中,各共有人根据其份额对财产享有相应的权利,但份额本身并非单独的所有权。4)一物之上可以存在数个物权,但各个物权之间不得相互矛盾。一物一权主要是指一物之上只能设定一个所有权,不是指一物之上不能设置多个物权,如在一物之上可以有多个抵押权的存在。5)一物的某一部分不能成立单个的所有权,物只能在整体上成立一个所有权。
    4、公示、公信原则
    (1)公示原则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桐乎吵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由此可见,不动产的权利状态通过“登记制度”表示,而动产的权利状态则通过“占有”表示。
    (2)公信原则 所谓公信,是指当物权依据法律规定进行了公示,即使该公示方法表现出来的物权存在瑕疵,对于信赖该物权存在并已从事物权交易的人,法律承认其法律效果,以保护交易安全。
  3. 答:1、平等保护原则
    2、陆郑蚂物权早埋法定原则
    3、丛磨一物一权原则
    4、公示、公信原则
问:.物权法为什么要确立平等保护原则
  1. 答:物权法只有确立平等保护原则,才能够饥念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保障20多年来的改革开放成果。我国改革开放实践表明,正是因为我们坚持了各种所有制平等保护、共同发展的方针,最大限度地挖掘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潜力,调动了亿万人民创造财富的积极性,从而使中国经济二十多年能够保持高速发展,综合国力得到迅速提升。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色也正在于此。实践表明,此种平等保护原则符合我们国情,也是中国改革开放取得伟大成果、中国经济迅速腾飞的关键所在。所以,我们要维护改岩肢档革开放的成果和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就必须坚持此种平等保护原则。物权法的平等保护原则充分反映了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也是构建市场粗乱经济秩序的基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产权是民事主体进入市场的基础,对财产权进行平等保护正是市场经济内在要求在法律上的体现。只有对各类财产实行平等保护,才能建立财产秩序和交易秩序,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并最终有利于公有制的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广大民众通过合法经营、诚实劳动等途径积累了相当多的财富,也使我们的综合国力得到了大大的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如果对私有财产不予以平等保护,则不仅将极大损害公民创造财富的积极性、严重阻碍生产力的发展,而且也不利于巩固改革开放的成果。
  2. 答:所谓物权法上的平等保护原则,有两个要点——第一亏裤,物权的主体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第二,各主体享有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在受到侵害冲镇以后,应当受到物权法的平等保护。
    平等保护是物权法的首要原则,也是制订物权法的指导思想。平等保护原则充分体现了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主义的特色,因为在西方国家,物权法以维护私有财产为其主要功能,所以没有必要对所有权按照主体进行类型化,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平等销判简保护的问题。但是,在我国,由于实行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因此在法律中尤其是物权法中确立平等保护原则对维护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拓展阅读推荐:王利明教授《平等保护原则:中国物权法的鲜明特色》
  3. 答:才能够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
问:物权的基本原则
  1. 答:1、物权法定原则 。2、公示、公信原则 。公示就是物权的设立、转移必须公开、透明。3、物权平等保护原则 。4、维护公共利益与物权之恰当平衡。高启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5、一物一权原则。6、特别法优先原则。
    【法律分析】
    平等保护是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的基本原则,是民法中平等原则在物权领域的具体化。物权客体特定原则又称一物一权原则。物权的类型和内容以及物权的变动方式由法律规定,而不允许当事人自行创设的原则。相关法律中规定物权的取得和形式应当符合法定,坚持物权公示的原则,对于物权的所有和变更以及物权权利、义务的转让都应当进行公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物权,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其基本原则是权物制度本质的集中表现,其精神贯穿于物权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全过程。学习相关法律,首先就得掌握法律的基本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就是这一原则的体现。在长期的社会生活实践中,面对各种各样的事物,人们为了更好的定分止争,逐渐形成了一套物权制度,而法律正是规定各种物权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基本原则是权物制度本质的集中表现,其精神贯穿于物权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全过程。学习相关的法律,首先就得掌握基本原则。
    【法律依歼银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六条 物权的种类和戚改如内容,由法律规定。
    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物权法平等保护原则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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